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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嘉(1931— ),历史学者。早年师从谭其骧、周予同等文史名家,曾任教于复旦大学历史系。著有《晚年毛泽东重读古文内幕》,注译有《明词汇刊》、《吕氏春秋》、《唐六典》《春秋繁露》等古籍约五百多万字。

释知常,王也 朱永嘉

2014-05-04 10:11 阅读(?)评论(0)

王知常于四月十一日去世。在四月二十六日王知常的追思会上,萧木有一个发言,他说:前些日翻古籍,读《老子》第十六章,有“知常曰明”之语,又有“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之语。原来王知常的名字出于此处。那个晚上,萧木在梦中看见,王知常大步走来说:老萧,你怎么把我的秘密给揭穿了。会后,我回家读《老子》十六章,确有一段关于知常者王也的文字。王知常姓王名知常的来历却源于《老子》,此名当然是他爸爸给他起的,他爸当年在世界书局工作,也读过一点古籍,故会替儿子起此颇有意味的名字。

      今先引《老子》原文于下: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现试逐句释其意于下: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观乎世间万物,芸芸众生相,千变万化,试观其过程,最终皆回归本源。根者,本源也。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

    此谓归根者何也?亦静而已。在老子看来实生于虚,动起于静。虚静既是万物众生的起源,也是万物的终点,这个终点也是它最初的原始状态,故称之谓复命。常,是指永恒的法则。万事万物都经历诞生,成长,运动和衰亡的过程,最终回到它的本根,也就是复命,这个复命便称之谓常。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此谓人固是众生万物之一,它区别于众生万物在于他有知。即便如此,其生仍固不能无死。懂得这一点的人,才是明白人,如果不懂得这一点,妄有作为,最终的结局还是凶多吉少。正如有的人生前热衷于功名利禄,敛财亿万,身后坑害子子孙孙。知常者是谓深明此理的人。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

    意谓知常即知命者,能宽容和包容,容者若海纳百川,包容一切,能包容一切者,当然能摒弃一切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宽恕生前各种不公正的毁誉,凡此一切皆置之度外。王知常生前常对其夫人言,谁人识得身后名,满城争说蔡中郎。本来没有任何人能对身后的是非在生前说得清楚,“盖棺定论”也是说说的,真能定论的话,那来这么多翻案的文章。后人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说古人的,又何必那么纠结呢?正因为他能容纳一切,他便最能公平和公正地对待一切事物,而能公平公正地对待一切事物者,才是人们心目中的真正王者。

 

    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王者所代表的是至高无上的天意,天即为道,道者为客观事物的轨迹。从为人讲,道者便是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的王国,所以道是与天地共久远的,故称其久。王知常的一生,他的认知,即是道的体现,故能千古长存。人的肉体可以死亡,但他的精神可以永恒,虽死犹存。王知常一生的追求,其所作所为的精神,那一举手一投足的形象,会永远被铭记,永远留存在后人,也就是他的亲人、同事、同学对他生前的不断思念和追忆之中,这便是永生。

 

      又及:《老子》一书,如今传世的有晋之王弼本,清之魏源本,上面这段文字在王弼本列在第十六章,而清之魏源本则列在第十五章。“公乃王”之三字,魏碑作“公乃申,申乃王”。《老子》一书传世时,各版本之章次和文字略有差异,而“王”之义,可释为全,当为主导和全能的意思,这个王者之义当非帝王之王。

  最后修改于 2014-05-04 10:50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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