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年龄:12年4个月
访问:?
文章:471篇

个人描述

朱永嘉(1931— ),历史学者。早年师从谭其骧、周予同等文史名家,曾任教于复旦大学历史系。著有《晚年毛泽东重读古文内幕》,注译有《明词汇刊》、《吕氏春秋》、《唐六典》《春秋繁露》等古籍约五百多万字。

中国古代的市场、都市、商人及原始经济思想与官商关系(三) 朱永嘉

2014-12-15 08:40 阅读(?)评论(0)

五、中国古代原始的经济思想

 

在春秋与战国时期政商之间这条界线,还不是很清晰,如子贡、范蠡,都还横跨政商二界,商人的社会地位还比较高,如白圭,也是横跨政商以论其学,他既讲治国之道,也讲治生之理,他说:“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史记·货殖列传》)这是讲国家的治理,必须农商兼顾。“末病则财不出”,末是指商人,财富的结集还得靠商人。“农病则草不辟”,是指生产则靠农民的辛苦劳动。发展市场,繁荣商业,搞活经济,但不能侵害农民利益,如果放手让资本侵袭农业,进入乡村,土地得以买卖的话,其结果必然是贫富二极分化,如董仲舒所言“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农民“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书·食货志》)白圭与董仲舒的话还是有相当道理,城镇化和新农村的建设,还得农民说了算,切实维护农民在土地上的切身利益,而不是维护资本的需要。这些年,我们有那么多农民的上访,还不就是为了资本侵犯了农民耕种土地与居住的权利。让农民在城市上楼是有条件的,要稳定地解决好农民就业和收入,处理好他们的生计问题,才能使他们安心在城市住上楼房。否则的话住了楼房而丢了生计,农民还是要闹事的。上访还是最文明的办法,如果这一点也被堵死的话,农民也可能“亡逃山林,转为盗贼”的啊!许多社会治安问题,还得思考这些问题背后那些违法犯罪者正常生计的道路在哪儿啊!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的问题,还得有给出路的政策,才能治本,否则的话,只能是治标。

关于经商,白圭也说:“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罚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欲学吾术,终不告之矣。”经商也得讲谋略和勇敢,能取也要能予,才能做到能聚也能散,聚散二得其宜,既是能人,也是仁人,聚而不知散,最终还只是一个守财奴而已,不好的结局或及于其身,或及于其子孙。他还说:“欲长钱,取下谷(指谷贱时要收购);长石斗,取上种(指增产要有良种)。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史记·货殖列传》)一个好的商人自身是非常节俭的,我年轻时,听周予同老师讲到过这样一个故事,商务印书馆的董事长张元济老人,他用信封寄信时,总是用旧信封拆了,反过来再用一次,而对他的伙计也就是商务印书馆的员工则非常宽松,悉心与他们同甘共苦,惟其如此,才能同心同德干出一番事业来。西方的亚当斯密不仅在《国富论》讲了理性经济人极端利己主义的假设,还写了一本《道德情操论》,在伦理学上他可是一个利他主义者,因为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只有通过利他,才能达到利己的目的,如果你手上的商品对他人无益,谁会与你交易呢?损人者最终的结果是伤害自己。这些话看起来似很平常,但亦还是商人日常经商必须注意的事项。从战国到秦出了一批有名的商人,若“猗顿用盬盐起”,这个猗顿,传说是鲁国的穷士,向陶朱公请教致富之法,之后用了十年时间,靠河东池盐起家,最终“赀拟王公”,而“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秦始皇为什么看重乌氏倮呢?因为马匹是秦始皇需要的。接下来是巴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司马迁为此感慨地说:“夫倮鄙人牧长,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他们在个人品德上总还有突出的表现吧。商人在谋利的过程中,还得行己有德,才能取得人们的信任,才能事业有成,不仅仅是利益上的算计。

 

六、子钱家是中国古代的高利贷资本

 

与商业资本相伴的是高利贷资本,在战国时期的高利贷活动,最典型案例当为孟尝君在薛放债的事。薛,在今山东滕县南,战国时高利贷者称为“子钱家”或“称贷家”,借贷时以竹木制成券作为凭证,卷上书写借贷双方的姓名、贷款的数目及利息和日期,这个券一剖为二,债权人操右券,债务人操左券,契约式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偿还及追讨利息时要合券。孟尝君是战国四公子之一,齐湣王时封于薛,《史记·孟尝君列传》记其事云:

“其食客三千人。邑入不足以奉客,使人出钱於薛。岁余不入,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客奉将不给。孟尝君忧之,问左右:‘何人可使收债于薛者?’传舍长曰:‘代舍客冯公形容状貌甚辩,长者,无他伎能,宜可令收债。’孟尝君乃进冯驩而请之曰:‘宾客不知文不肖,幸临文者三千余人,邑入不足以奉宾客,故出息钱于薛。薛岁不入,民颇不与其息。今客食恐不给,原先生责之。’冯驩曰;‘诺。’辞行,至薛,召取孟尝君钱者皆会,得息钱十万。乃多酿酒,买肥牛,召诸取钱者,能与息者皆来,不能与息者亦来,皆持取钱之券书合之。齐为会,日杀牛置酒。酒酣,乃持券如前合之,能与息者,与为期;贫不能与息者,取其券而烧之。曰:‘孟尝君所以贷钱者,为民之无者以为本业也;所以求息者,为无以奉客也。今富给者以要期,贫穷者燔券书以捐之。诸君强饮食。有君如此,岂可负哉!’坐者皆起,再拜。”

从这里可以知道,冯驩这次去薛,还收了十万利息,焚券的事,只是对贫而无法还本付息的坏账加以吊销而已,能付息者,则约定付息的日期。这是一项清理坏账的经常性事务,其他债务还是照旧要算账的。《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事后二人的对话:

“孟尝君闻冯驩烧券书,怒而使使召驩。驩至,孟尝君曰:‘文食客三千人,故贷钱于薛。文奉邑少,而民尚多不以时与其息,客食恐不足,故请先生收责之。闻先生得钱,即以多具牛酒而烧券书,何?’冯驩曰:‘然。不多具牛酒即不能毕会,无以知其有余不足。有余者,为要期。不足者,虽守而责之十年,息愈多,急,即以逃亡自捐之。若急,终无以偿,上则为君好利不爱士民,下则有离上抵负之名,非所以厉士民彰君声也。焚无用虚债之券,捐不可得之虚计,令薛民亲君而彰君之善声也,君有何疑焉!’孟尝君乃拊手而谢之。”

这件事冯驩的做法是对的,既然已是无法收回的坏账,不如早日注销,这样反而可以收揽人心,这件事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都是受益的。司马迁在《史记·孟尝君列传》的结尾有一段评论,其云:

“太史公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世之传孟尝君好客自喜,名不虚矣。”

看来此事司马迁亲自作过社会调查,孟尝君好客,鸡鸣狗盗皆入其幕下,此事属实。一般讲,薛地处东西南北交通中心地带,自然成为商业资本活跃的地区,而商业资本的活跃,亦必然带动高利贷资本。孟尝君以封君为高利贷,借助于他的政治势力,而三千食客起的作用,其本质是把一批流氓无产者、城市贫民只能够桀骜不驯者招揽在自己周围。战国四公子都有这个特点,这样一些人物的聚集,其社会影响带有双重性,处理得好,它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它会成为黑恶势力,在社会上为非作歹,欺压百姓,那样的话,孟尝君这一类人物便成了他们的保护伞和后台了。这样的现象,我们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也能多少见到其影子,特别在四川这些地区,历来是哥老会活动的传统地区,其社会影响迄今犹存。再者,银行正规的信贷事业,没有为农村需求服务,而农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有信贷的需要,那样的话传统的钱会势必存在,那么民间变相的高利贷还是有活动的余地,故它会成为社会动荡、引起局部性“地震”的重要因素。从冯驩烧债券这件事,告诉我们,银行过一段时期清理坏账的事,还是有必要去做,这不是为了鼓励老赖,之所以赖账,要分析其各种具体原因,根据不同情况有区别地进行处理,我们总应该比冯驩做得更好一些吧!

    战国秦汉时的利率,一般在年息百分之二十,《史记·货殖列传》:“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户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是故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姦富最下。”本富是以农工生产致富者,末富是指商业资本致富者,而姦富是指高利贷者。《货殖列传》另有一案例,谓汉景帝时,“吴楚七国兵起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与。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三月,吴楚平,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用此富埒关中。”在正常情况下,年息为百分之二十,这时“其息什之”,那么年息在百分之二百了,那真是高利贷了。故农民和手工业小生产者,甚至那些王公贵族们,一旦他们因紧迫的现金需要而借支高利贷时,贪得无厌的高利贷者就成了铁石心肠的吸血鬼。故孟尝君让冯驩收取债息时,能焚无力偿债和债息者的债券,是少见的,所以司马迁才会不惜笔墨记载此事。(未完待续)
  最后修改于 2014-12-15 09:25    阅读(?)评论(0)
该日志已被搜狐博客录用:http://blog.sohu.com/literature/c172042.shtml
 
表  情:
加载中...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