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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嘉(1931— ),历史学者。早年师从谭其骧、周予同等文史名家,曾任教于复旦大学历史系。著有《晚年毛泽东重读古文内幕》,注译有《明词汇刊》、《吕氏春秋》、《唐六典》《春秋繁露》等古籍约五百多万字。

文化是什么?文化何以强国?(上) 朱永嘉

2013-02-24 10:52 阅读(?)评论(0)

年前有朋友邀我去浦东新区之古镇一游,古镇的主人有意于古镇的文化建设,向我提了一些问题。他们问我文化的内涵究竟是什么?文化何以会与强国联系在一起?他们这个小镇如何显示自己文化上的特色,在文化建设上能做些什么?他们想在小镇上搞一个书院,是否可行?这些问题一时让我难以准确地回答他们,只是说了一些笼统的概念。回来以后,这些问题一直回旋在我的脑际,我只能找一些书本来寻找答案,现在把我读书所得告诉大家一二。

文化这个概念,其说法历来很多,从文字上讲,它在英语中是culture,德语是kultui。西方学者给文化下过不少定义,如英国的泰勒是从民族学的视角讲,文化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美国的克罗伯把文化定义为:“文化由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即文字及图像)而获致和传递,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即历史地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尤其是他们所带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活动的决定因素。”这些关于文化的定义,都是描述性的,泰勒是从文化形式的类别来概括它的定义,克罗伯是从文化活动的内在思想和外在行为的过程来描述文化。概括起来,文化是民族的特征,它既包括内在的思想,也就是价值取向,也包括它的行为方式。还有一个方面他们没有论及,那就是文化都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来推行。在中国历史传统这个视角上看,那么从汉字的本义上讲,文者,善也,美也;化者,移风易俗也。那么何以使社会风俗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呢?在古人看来便是礼乐制度的建设。孔子在《论语·为政》二十三章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还在《论语·八佾》十四章说:“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为什么说“其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因为夏、商、周三代在礼乐制度上,有因有革,在孔子眼中,周礼是至善至美的,故称其为“郁郁乎文哉”。为什么说“虽百世,可知也”?那是有鉴于夏商周三代,在礼仪上既有因袭,也有变革的一面,都是在原来基础上既有增益,亦有减损,那继续周代的礼仪制度,亦只能是有所增益、有所减损,然而其基本的方面不会有根本性的变化。从孔子那时的公元前479年算起,那个百世也就是三千年了,也就是说即使到了公元2621年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那么孔子这样的推测靠谱吗?礼乐制度说到底无非是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人与人之间合理的相互关系。其实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有一些方面是亘古不变的,比如家庭内部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相互关系,古代是乡里,现代是社区的邻里关系,再扩大一点在国家范围内古代是君臣关系,现代生活也有领导与被领导的相互关系,在企业是老板与员工的关系。如何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始终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故《礼记·中庸》讲:“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人与人之间基本的相互关系不会有大的改变,而其相互关系的处理只能在相对应的基础上互相协调,比如父慈子孝,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对应的,故也是有条件的。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准则随着时间的变化会有损益,其处理相互关系的形式,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易,正如人的服饰随着时代的变易,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但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上,这些最基本的方面不会有很大的变化,故孔子讲的“虽百世,可知也”有其合理的一面。从形式上看,变化可以比较大;从内核上讲,会有一些变化,但不会很大;从人与人相互关系这一点上看,那个变化就很少了。正因为如此,我们研究和了解古代的礼乐制度及其思想内核,对后人仍有参考的价值,我们对自己的民族文化,不能抱虚无主义的态度。

孔子在《论语·阳货》十一章有那么一段话,“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把这一段话译成现代汉语:“礼呀,礼呀,难道就是供玉献帛吗?乐呀,乐呀,难道就是敲钟击鼓吗?”举行礼仪时,供献玉帛和敲钟击鼓仅仅是一种形式,只讲求形式,那就舍本求末了,通过形式是为宣示它的内核,宣示行礼者内心真实的思想情感,孔子强调的是礼乐的实质。

那么礼乐的核心是什么?孔子在《论语·八佾》第三章讲了一句话,回答了这个问题:“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一句话是告诉我们礼乐只是一个形式,它的核心部分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有没有仁爱之心,仁爱是礼乐的灵魂,丢开了灵魂,那么一切制度的设计都只能是没有灵魂的躯壳,它就没有实际意义了。那样形式上礼乐仪式只是虚情假意骗骗人而已,那样搞形式主义是非常有害的,它忽视了实质性的思想工作,其结果只能是丢了灵魂以后的行尸走肉,对人际关系有害无益。那么“仁”在孔子那里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仁者爱人,这话出自《论语·颜渊》第二十二章,“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所谓仁,就是由知人而爱人。换一句话说,就是推己而及人,也就是《论语·雍也》第三十章孔子对子贡所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概括起来便是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己所无欲,勿施于人。这是为人的基本道理,利己以利他为前提。正如商品的交换那样,对别人有使用价值,别人才会买你的商品,如果欺骗了别人,别人下次再也不会来买你的东西了,回头客是建立在信誉的基础上,信誉又建立在你有助于他人。这也就是我们一切制度建设和礼仪制度的出发点,离开了这个核心的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一切形式主义的东西,它都不可能持久,迟早会被人们所抛弃。孔子在《论语》中讲“仁”的有五十八章,提到“仁”字的有一百〇五处,兹不一一赘述。说到底,一切礼仪的形式,制度的建设,必须贯穿的一个思想内核,那就是以仁爱之心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相互关系,用现代的语言讲,姑且叫做“以人为本”吧,离开了这个根本,那么一切政策法令、组织机构、制度建设都不可能有牢固的基础,它都会被历史所淘汰的。

那么文化何以与强国联系在一起?在古代那是礼乐与立国之间的关系,礼乐政刑,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二个方面。在儒家强调的是礼治与德治,这一点在孔子与其弟子的对话中有不少论述。孔子在《论语·先进》第二十五章,说过“为国以礼”,在《论语·为政》第一章讲到“为政以德”。为什么孔子如此说呢?《为政》之第三章有:“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是指对国家的管理,如果只依靠政策法令来引导人们的行为,以刑罚来约束人们,可以使人们为了免于受到刑罚而遵守政策法令,但这样做的结果,人们不知羞耻之心。因为任何上级的政策法令都有空隙可钻,如果下级遵循政策法令,不是出于自觉自愿,而是被动应对的话,那么就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这个对策就是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做成了还要向别人传授经验,让大家都这样做。那样的话,政策法令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这种现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不司空见惯吗?以德教作为引导,用礼仪来约束,是指通过细致的思想教育和礼仪制度来约束,那么人们遵守政策法令便会自觉自愿地去做,既免除了了刑罚,又能自觉地改正自己的错失。格,是标准,且格是指行为符合标准。这里要补充说明的,孔子不是一般地反对依法治国,而是指仅依靠颁布政策法令和刑罚来限制人们不法的行为是不够的,还得抓住思想教育这一环节,以预防为主,让人们自觉自愿地去遵守政策法令,那岂不更有效吗?孔子这一段话对我们目前提倡的依法治国不是仍然有现实的启发意义吗?我们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强调了依法治国,忽视了思想工作的重要性,结果一方面是法律条文越来越繁琐,专门打官司的律师职业日益热门,执法的成本越来越高,老百姓视法院为畏途。另一方面是人们越来越放利而行,故民多怨,怨的原因是在这种状态下,利益关系很难做到公正与均衡。

孔子在《论语·里仁》第十一章也有一段议论:“子曰:‘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朱熹的注称:怀,思念也。怀德,谓存其固有之善。怀土,谓溺于所处之安。怀刑,谓小人因此而畏法也。怀惠,谓贪利。君子是指统治者,小人是指老百姓。怀德的结果太平无事,怀刑的结果大家贪利,结果是多怨。这个论断与前面是一致的,所以不能把人治与法治对立起来,制度与法令是呆板的,它要人去执行,要正确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还得靠自觉。

孔子在《论语·颜渊》第十三章称:“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个话是讲处理诉讼的话,我与别人差不多,重要的是如何能没有诉讼。所谓没有诉讼指二种情况,一是没有犯罪的人,那就没有诉讼;二是在民间没有因利益纷争而引起诉讼的请求,那就是把预防的工作做在前面。这就是强调礼乐的功用,也就是社会达到和谐的境界。在《论语·学而》称:“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以礼乐为教的目的是以“和为贵”。关于和的问题,《礼记·中庸》有一段说明,其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喜怒哀乐属于人之情感领域,人皆有之,是人的本能,当它因人因事而被宣泄出来时,是人情绪化的表现。中节,是指喜怒哀乐的感情宣泄与理性的思考,与所因之人所因之事皆恰到好处,这就是和,这个和也就是中规中矩符合礼仪的要求。天下之大本是指人有喜怒哀乐之本能,和是指喜怒哀乐的表现合理合道,故言“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所以我们讲和谐,并不是在人与事上没有矛盾和争执,而是合理合法、中规中矩地宣泄自己在情感上的好恶。做事总要有激情,没有那股激情,办不成事。文学家搞创作,就需要有澎湃的激情,演员在舞台上表演,没有感情的投入又怎能有好的表演呢?礼乐的教养,它的目的便是致中和,使喜怒哀乐之发皆中节。要大家都能达到这一点,不是即时便能取得的效果,那是长期积叠,提高全民文化素养的结果。从现实生活观察,我们生活与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往往是在情绪极度冲动丧失理智的情况下宣泄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决断和行为往往过当,造成重大之失误,这就是不和谐。建国以后最初三十年的许多运动,人们在社会大环境的运动激情的感染下,往往有情绪化的非理性行为表现出来。我听到过这么一个传说,部队文工团,给前线部队演出《白毛女》歌剧时,当剧情进入最紧张的时刻,场下的战士举枪打了台上的黄世仁,他忘了这是舞台上艺术表现,不是即时的真实生活。那么在群众斗争的场合,出现戴高帽、游街的现象就很自然了。这些个别现象还能及时补救和纠正,如果国家领导人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作出重大决策的话,那后果就严重了,造成损失就大了,受连累的将是一大批人。有时候,好人在情绪化的条件下,也会做错事。如今我们在许多犯罪案件中,也可以经常看到嫌疑人是在情绪激动的状况下作出伤害他人的行为。所以礼乐教化,节制情绪的激越和冲动,对防止失误和犯罪行为有着重要的作用,比起借助刑罚来惩治,所造成的社会伤害要小得多,故孔子讲的“必也使无讼乎”还是有道理的。

 

  最后修改于 2013-02-24 10:52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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